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建議將使用虛擬資產混幣器及隱私幣列為洗錢「主觀意圖」之證據
2026年7月13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新指引,建議將使用虛擬資產混幣器及隱私幣視為洗錢的決定性證據,進一步加強對數碼資產的監管力度。
2026年7月13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SPP)提出新指引,將使用虛擬資產混幣器和隱私幣的行為,從單純的懷疑案例提升至推定具有洗錢犯罪意圖。這標誌著數位資產執法方式的重大轉變,並為調查機關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的隱匿行為建立了新標準。
該提案刊登於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機關報,呼籲建立新的區塊鏈證據規則、犯罪意圖推定原則,以及建立用於出售沒收代幣的國家平台。
最高檢正在制定法律標準,將被告使用混幣器或隱私幣的行為本身,視為企圖隱匿非法資金的「主觀意圖」證據。這顯示檢察機關有意在證明資金非法性的過程中,將被告的技術選擇作為犯罪的決定性線索。
中國反洗錢框架的演變
中國的反洗錢(AML)法律體系自2007年1月1日首次實施以來不斷加強。特別是透過2024年和2025年8月發布的法律解釋修訂案,明確將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的正式手段,進一步鞏固了法律依據。
- 2007年:中國採納並實施首部反洗錢法
- 2024年8月:引入法律解釋,正式將虛擬資產交易認定為洗錢手段
- 2026年7月13日:提議指引,將使用混幣器及隱私幣推定為具有犯罪意圖
根據 Chainalysis 和 CNBC Africa 的報告,華語洗錢網絡在 2025 年全年轉移了約 161 億美元的非法資金。這佔全球虛擬資產犯罪約 20%,成為中國當局推出此次監管方案的核心背景。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Zhang Xiaojin)強調,將對非法外匯活動及利用虛擬資產洗錢採取更具攻擊性的執法措施。隨著 2025 年全球非法虛擬資產交易額達到 1,540 億美元,較前一年激增 162%,中國境內執法機構面臨的壓力也日益增加。
沒收資產管理及 Telegram 的角色
最高人民檢察院(SPP)提議建立一個由國家運營的平台,以集中管理和清算被沒收的數字資產,擺脫以往臨時性的處置方式。這被解讀為試圖在國家層面將虛擬資產執法基礎設施系統化,以確保沒收資產的透明處置和上繳國庫。
觀察非法網絡的運作機制,Telegram 正發揮著核心樞紐的作用。所謂的「擔保(guarantee)」平台透過 Telegram 將中國的資本外流需求與國際毒品卡特爾的流動性聯繫起來,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影子金融生態系統。
若新指引得以實施,預計被告將很難證明其對非法資金「缺乏認知」。法律專家分析指出,如果檢察機關將使用隱私工具視為隱匿資金來源的故意企圖,被告的辯護權可能會受到極大限制。
預計此次措施將對中國境內殘存的場外交易(OTC)市場產生嚴重的萎縮效應。此外,其他國家的司法當局是否會效仿中國將使用隱私工具定為犯罪的先例,將成為未來全球虛擬資產監管環境的主要變數。
| 指標 | 數值 |
|---|---|
| 非法資金轉移總額 | $161 億 |
| 佔全球加密貨幣犯罪份額 | 20% |
| 全球按年增幅 | 162% |
| 全球非法交易總額 | $1,540 億 |
顯示截至 2026 年初與華語網絡相關的非法活動規模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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